我先开头讲!!!!!
因为又一次酒后驾车,很惭愧,很内疚。
成了不法之人,不光彩。
我觉得,国家的法律是很严肃的,法条律条都很科学。
比如,实线不准超车。
你会看到,实线部分都是弯路、桥梁或前方视线不好的路段。
我开车时往往有这样的情形:行驶到实线路段,正想着超车会不会有危险并决定不超车时,前方必定会有车辆驶来。不知坡顶情形不该超车,到了坡顶,果然有车驶来,真的超车,必有危险。
可生活中有时对自己并不严格,喝点小酒,就忘了自己是谁了,不顾禁令,酒后驾车。
尤其是有朋友说,晓程喝完酒骑摩托车格外稳当,象没喝酒一样;更有朋友说,他喝完酒开车比不喝酒开得好,面包车开得丢丢的。
还有朋友说,晓程酒量好,喝酒就跟没喝一样,从来不失态,汽车摩托照开。
在这种鼓励之下,更是有恃无恐。
但更多的朋友知道我驾车来赴宴,纷纷掩护,不让别人劝我的酒。散席之后,电话追到家里,问问是不是平安到达。
有朋友在我前脚走,后脚打车跟踪随行保护,直到我到了单位才发现小女子象大姐姐一样端坐车中,露出关切的目光。
这些,让我感动。那关切的眼神我今生是不会忘记的。
喝酒,让朋友亲人老大不放心,不仅违法,还对不起亲朋。
一年冬天,我与交警的朋友喝酒。回家时,朋友才知道我是骑着摩托车来的,劝我存起摩托车坐他们的警车。我借口喝的不多,非要逞英雄自己驾车走。
回到家里,朋友打来电话说,你的围巾掉了吧,我给你收着,明天到交警支队来取。
原来朋友一直开车护送我到家。
到了交警支队,才发现上了圈套。朋友有意带来一位我不认识的科长,把我好一顿训,就差让我交罚款了。
朋友的良苦用心我很感动。
如果这一招早一些使用,也许下面的惨案不会发生。
那一天晚上喝酒兴致很高,回家时油门使劲扭,速度很快。正巧前面有一老头,老头所在的方向正是我要转弯的方向,于是猛地转向企图躲避,结果摩托轰然倒下。
我又没有戴头盔。
左臂、左脸严重擦皮伤。
现场表现英勇,重伤不下火线,坚持把摩托车送到单位。
第二天酒劲一过,疼痛彻骨。
痛定思痛,不该酒后驾车。
第二天是星期天,可以不出门。
周一,上班吧。
真是豁上这张脸了。
自然有人问,这脸怎么了。
我就坦白了。
反对我骑摩托车的朋友更加义愤了,纷纷大骂我那可怜的可爱的摩托车,让我把它扔了、卖了。
更丢人的是,第二天单位开会,中层以上人员参加。
我一出面,就大煞风景,与会人员一片哗然。
中心思想是,都是摩托惹的祸。群情激愤,谴责摩托,让我放下摩托买奥迪。
新交法发布实施,酒后驾车属违法行为。我是守法公民,一度徒步上酒局。
昨天老错重犯,在这里检讨。
下不为例。
其实谁都不知道我失态的样子:凌晨酒醒,忽然想起朋友的车在外面会不会丢了。就穿衣出门。
不好,车没了。
头大。
心跳。
呼吸困难。
想后果。想补救措施。
想要赔偿人家多少钱才行。
最后满怀一线希望,打开车库。
乐了。
那小车不是静静的躺在这里么?
睁大眼睛看看,没看错。
长出一口气。
记得喝酒前车是放在外面的。啥时回来的,啥时把车倒进车库里的,怎么倒进去的,全部无法想起,也不该忘记。
但是,我在喝了那么多的情况下竟还记得回来把车存好,足见我对车的爱惜所激发出的本能潜能有多大。
把我的教训送给大家。违法行事,后果严重。希望大家引以为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