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这样对待和女网友的关系合适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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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anghaiyifan1
时间:
2009-2-13 06:39
标题:
这样对待和女网友的关系合适吗
QQ认识的一个女友,已婚,有一男孩都12岁了,去年7月见了面,而后还保持联系。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在9月份的时候,被她老公发现了我们之间的事情,且已经知道我们之间发生的事实,他老公要求不许我们再来往,否则离婚。感觉影响到了他们的家庭,所以决心不再联系。她几次三番找我,我都回避了。不知道是我绝情,还是?
反正开始我们是很谈的来的,我也很喜欢她的个性。现在也很怀念在一起的时候。
作者:
ziyuan
时间:
2009-2-13 06:43
为了她的家庭以后的和睦,楼主只好忍痛割爱了。比较对方的老公还是很理智的
作者:
liumanglei
时间:
2009-2-13 06:52
以楼主说的情况,应该到不了一起。再说这个女的岁数也大了。还是找个年轻点的吧!
作者:
onsera
时间:
2009-2-13 07:04
楼主还是找一个吧 人家老公是可以告你的 还是小心点为好 别被人告了妨碍家庭
作者:
canghaiyifan1
时间:
2009-2-13 08:46
谢谢各位大侠,我也是已婚之人,并非要和她走到一起,只是两人感觉比较投缘。
作者:
whanlp
时间:
2009-2-13 08:46
还是不要来往了,你这算是破坏人家家庭了,在说了,她要离婚了你会要她吗,如果你要的话,你就和她来往吧。
作者:
canghaiyifan1
时间:
2009-2-13 08:53
标题:
回复 5楼 的帖子
是啊,还是希望她能幸福,让记忆埋的再深一些,不知道她会不会认为我很绝情。
作者:
大理段氏
时间:
2009-2-13 09:01
如果你单身,并且也爱她,你应该跟她结婚,如果不能给她幸福,那你的做法是对的,这样能把伤害减到最小
作者:
liruixing
时间:
2009-2-13 09:10
你这样做是正确的,我感觉破坏别人的家庭不是很好,毕竟她还有孩子和老公的人,远离她吧。
作者:
blonde
时间:
2009-2-13 09:18
既然事机不密,产生了不良的影响,还是收手吧,太多的责任,你负不起。
作者:
fifastar
时间:
2009-2-13 09:21
感觉一切在于楼主的态度吧,因为人家看来和楼主的关系也很不错还主动的找楼主。另外觉得那男的做的也比较合适,现在还只是警告,适可而止吧
作者:
yingbin777
时间:
2009-2-13 09:59
你能确保娶她进门?她可是有孩子的,你能忍受她的孩子吗?12岁的孩子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
作者:
fiylxye
时间:
2009-2-13 10:14
人家都结婚了,而且人家老公已经说狠话了,为了家庭,感觉你这么做没什么错。
作者:
1300946wx
时间:
2009-2-13 10:52
标题:
回复 1楼 的帖子
楼主做法我支持,不应该破坏人家的家庭,这应该是原则。
作者:
ptwk
时间:
2009-2-13 11:18
她老公知道了,你这样做是正确的,我感觉破坏别人的家庭不好,毕竟她还有孩子和老公的人,远离她,断掉吧。祝你遇上新的女朋友!
作者:
太极猪
时间:
2009-2-13 11:32
偷情重要的是偷,既然人家都发现了那就赶快放手,不然不就变成抢了
作者:
zzbhang
时间:
2009-2-13 11:41
这样的事情以后只有偷偷摸摸得来,最好不要在让她老公发现!保重!
作者:
chdzyx2828
时间:
2009-2-13 12:03
LZ这样做当然很绝情,但事关两个家庭面临破裂的前景,想不绝情也不行。怪就怪LZ当初太多情了,双方都有家庭还要玩火。对方的错误比你小,她对你是真心,即使现在丈夫用离婚震慑,她也不为所动。LZ明显只是找个良家玩玩而已,“并非要和她走到一起”,是LZ不厚道。
作者:
canghaiyifan1
时间:
2009-2-13 14:12
标题:
回复 14楼 的帖子
谢谢各位老兄这么说,这样我心里感觉还坦然一些,虽然当初相遇是她加的我,见面也是她主动邀约的,我也是第一次这么唐突的做这事。
作者:
chanqai
时间:
2009-2-13 14:18
如果你不能为他负责,你最好还是少和他来往,别破坏人家的家庭
作者:
hjt517
时间:
2009-2-13 16:00
她老公知道了,就不要来往了,再交往下去会出事的,对双方都不好,你做的很对
作者:
mmmm94113
时间:
2009-2-13 16:11
如果对双方的家庭都造成影响了,就不要继续了吧,毕竟自己的家庭,对方的家庭比较重要
作者:
sex010
时间:
2009-2-13 21:41
该忘记就忘记吧,事情已经过去了,楼主可以再去开发新的资源。
作者:
luciaudrey
时间:
2009-2-15 22:13
LZ的做法是正确得,毕竟对方已经有家庭和孩子了,生活就是这样啊,很多遗憾。
作者:
wanglaohai
时间:
2009-2-15 22:17
既然已经这样了,楼主还是收手吧,人家老公都已经原谅了,你也应该离开了.
作者:
中间
时间:
2009-2-15 22:19
标题:
回复 1楼 的帖子
既然你无法给人家幸福,就不要让人家鸡飞蛋打吧,你是对的。
作者:
guodalu
时间:
2009-2-16 08:46
楼主要那得起放得下啊,为了她人的幸福,放弃吧让她不要再找你了
作者:
qs0418
时间:
2009-2-16 11:44
你们之间什么事情?发生了?天涯何处无芳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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