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
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
一、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
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。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,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。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是:
(1)出示保险单证。
(2)出示行驶证。
(3)出示驾驶证。
(4)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。
(5)出示保险单。
(6)填写出险报案表。
(7)详细填写出险经过。
(8)详细填写报案人、驾驶员和联系电话。
(9)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。
(10)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。
(11)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。
(12)交付维修站修理。
(13)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。
(14)车主签字认可。
(15)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。
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。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、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。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、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,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,尽量减少损失。
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:
(1)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。
(2)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。
二、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
(1)报案方式:电话报案、网上报案、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。
(2)保险事故发生后,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,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。
(3)理赔周期: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,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,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,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