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34231 发表于 2010-8-9 01:37   只看TA 21楼
楼主不道德啊。借工作之便玩弄女性,我很鄙视你。不过哥喜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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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ofj 发表于 2010-8-9 09:10   只看TA 22楼
作为一个男人,楼主的做法很正常,但是作为一个职业来说,楼主这么做实在是没有脑子啊,要是被曝光了,估计在业内楼主就混不下去了哦,切记兔子不吃窝边草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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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utdkjpl 发表于 2010-8-9 09:22   只看TA 23楼
楼主,作为律师,你的行为违反了你的职业操守,同时也损害了她前夫的利益。总之,这件大错将永远在你的心头铭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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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8-9 09:27   只看TA 24楼
法律上我记得有个回避原则啊,怎么楼主一下就忽视了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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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8-9 09:29   只看TA 25楼
也挺正常,律师也是人嘛,还好没有造成不良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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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jwonderful 发表于 2010-8-9 09:58   只看TA 26楼
这个这个该放弃就得放弃,出来混总是要还得 楼主千万注意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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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沙射影 发表于 2010-8-9 11:22   只看TA 27楼
毕竟是人家主动嘛!楼主也不要太自责。或许你刚刚入行,对有些事情还那么坚持。但是慢慢的你会习惯的。有个过程的。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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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vefeet 发表于 2010-8-9 11:36   只看TA 28楼
都过去了,就没啥了,反正也发生了,在这儿写出来就是发泄一下吧,求个心理安慰。以后经历多了就自然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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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8-9 14:30   只看TA 29楼
楼主整了个火爆的律师门出来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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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rone 发表于 2010-8-9 14:52   只看TA 30楼
我觉得楼主这样不对,也不好。在工作过程中,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固然是不对的了,但是在没发生关系前,楼主就不对,做为律师,一定要公正,自己是不能对当事人发生任何性质的感情。包括同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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