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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接手离婚案没控制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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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觉得楼主这样不对,也不好。在工作过程中,发生肉体上的关系固然是不对的了,但是在没发生关系前,楼主就不对,做为律师,一定要公正,自己是不能对当事人发生任何性质的感情。包括同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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