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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男子将车祸昏迷女子带回旅社强奸 事后遗弃致人死亡被判无期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弄心    时间: 2018-3-3 21:33     标题: 男子将车祸昏迷女子带回旅社强奸 事后遗弃致人死亡被判无期

别人发生交通事故后,昏迷不醒,他却起淫念将其带走实施强奸,之后也不管不顾,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。这样的恶劣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,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,2016年8月20日凌晨2时30分许,被告人陆某某酒后从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红本凹准备回圈掌街住处,途经世纪路与头塘街交岔口的路边(世纪路大朝山基地对面)时,发现刚发生交通事故后昏迷不醒的女青年康某躺在人行道上,遂起奸淫康某的念头,后将康某带离事故现场至临翔区某旅社103号房间内,不顾康某的伤痛,将受伤仍处于昏迷之中的康某奸淫,随后将受伤的康某弃留在旅社内独自逃离。当日8时30分许,康某被旅社人员发现死在旅社房间内。

经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被害人康某符合交通事故致肝脏破裂、大失血死亡。同年8月24日0时7分许,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区分局民警将陆某某抓获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原审被告人陆某某目无国法,将因交通事故受伤昏迷的被害人康某带离事故现场,并趁被害人昏迷之际,对其实施奸淫,之后逃离现场,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。陆光云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,应对其数罪并罚。陆某某所犯强奸罪情节恶劣;陆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有坦白情节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

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陆某某犯强奸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万元。



点评:不但见死不救,反而还落井下石,这个人的思想何其的扭曲,让本有机会得救的女子丧失了获救的机会,害人性命。
作者: lx5201314    时间: 2018-3-4 00:33

禽兽不如啊,这个人渣,抓起来枪毙算了,免得祸害更多无辜的人。
作者: xiao9900    时间: 2018-3-4 10:27

丧失人性,此作为该严厉判处,见死不救还落井下石。
作者: ac-fish    时间: 2018-3-4 11:08

尼玛这个肇事车主得是有多淫邪啊,发生交通事故了,居然能够对自己撞到昏迷不醒的人起邪念,正常人在此情此景下,估计勃起的玩意儿也得吓软吧,真是服了
作者: 大白菜秧    时间: 2018-3-4 11:48

我靠,这司机也是够了,被自己撞伤的人都能带去宾馆h,畜牲!
作者: lynet888    时间: 2018-3-4 12:42

引用:
原帖由 大白菜秧 于 2018-3-4 11:48 发表 [bbs=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03960056&ptid=10134444][/bbs]
我靠,这司机也是够了,被自己撞伤的人都能带去宾馆h,畜牲!
拜托,不是他撞的人
文章里一会儿陆某某,一会儿陆光云,也是醉了
作者: kindle1024    时间: 2018-3-4 23:51

无期有什么用,表现好过个几年就出来了,这种人应该直接枪毙吧
作者: 射日天工    时间: 2018-3-5 00:00

这个人真是脑子有问题,花点钱什么样玩不到?非得强奸?强奸就强奸吧,还弄成杀人?得愚蠢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样的事?真真sb!
作者: fafa101    时间: 2018-3-5 00:03

是不是真实的啊,为什么不配两张图片
作者: 草丛大吴克    时间: 2018-3-5 14:50

我去,真的是震惊了,你这是有多饥渴居然做出这样的事,本来这起事故是没有责任的呢,结果直接成为您伤害致人死亡了
作者: 15042203320    时间: 2018-3-5 14:57

我靠,真是精虫上脑智商下降的厉害。还有这样的人。判刑也活该呵呵
作者: angelswing    时间: 2018-3-5 15:06

这种人就判决个无期?直接就应该死刑才对啊,法律真心让人失望。
作者: tmh1212    时间: 2018-3-5 19:25

觉得不可能。逻辑思维都不符
作者: iloveseiren    时间: 2018-3-6 04:03

也许大家都忽略了另一个情况,那个真正的肇事司机不知道有没有伏法,不能放过一个坏人,也是对逝者最好的安慰。
作者: yangjiang12    时间: 2018-3-6 10:50

故意伤害致死+强奸,但是旅馆应该也有责任吧,车祸后肯定衣衫已经不整了,入住也不及时报警。以及这么恶劣,无期表现良好减刑的话十来年也就出来了
作者: zhichitianya    时间: 2018-3-7 10:06

这个真的和故意杀人没什么区别了。
作者: luoyj8703    时间: 2018-3-7 22:18

这种人也够奇葩的,有车险也不会有很大的经济损失,想女人现在哪里不是现成的。
作者: 482960zilong    时间: 2018-3-7 22:21

这个人脑子有毛病嘛,强奸这么低级的事情也做,活该无期
作者: T1000    时间: 2020-6-29 09:12

性质这么恶略才赔了3w??这应该判死刑的法官吃错药了吧,这要是在大城市,这男的当场去世,真的。
作者: zhangyi001    时间: 2020-6-29 14:26

前面几楼都没看清帖子,肇事司机早就逃跑了,没哪个敢撞了人还起淫念的。
至于这个陆某估计没看到事故发生,只是单纯以为女的晕倒了,自己就像在酒吧门口捡尸。
判无期算是比较合适,不过要是看到事故发生还敢下屌,这样的勇士判个死刑绝对不冤
作者: e156816762    时间: 2020-6-30 22:57

这人本质恋尸癖吧,但就算如此也不能辩解这种行为的恶劣
作者: 1848749852    时间: 2020-7-26 22:35

我去,真的是震惊了,你这是有多饥渴居然做出这样的事
作者: 1848749852    时间: 2020-7-26 22:35

这个人真是脑子有问题,花点钱什么样玩不到?非得强奸
作者: byjfwyzsm    时间: 2020-7-26 22:46

可以喜欢女人,可以强奸,但是必须要敢于承认敢于担当,对这次无耻的行为表示愤慨
作者: taboo2008    时间: 2020-10-23 21:51

人性本恶,他难道这点底线都没有吗?话说哪怕抢劫犯都有自己的原则,要钱不要命,到他这里简直是XXXXXX,没有文字能表示了
作者: yiming233    时间: 2020-10-25 14:31

我去,咋不枪毙呢!咱们国家是不是要学西方免除死刑啊
作者: nimeia74    时间: 2020-10-26 14:44

这种不叫人了吧,能禽兽成这样的,也是个奇葩,直接死刑就好了,还判个啥啊。
作者: chulaoda    时间: 2020-10-27 22:34

太丧尽天良了,应该枪毙的
有钱找个小姐也不要这样
作者: fujianwz    时间: 2020-10-28 15:12

这种人直接是畜生,在想也不能这样
作者: 931133077    时间: 2020-12-30 23:51

1.他在造成交通事故时,他便有义务救助被害人,他没有救援,这个是不作为罪。
2.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,这是违反了交通安全法。
3.对女性强奸致人死亡,犯了强奸罪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。
这么多罪罚下来他居然不是死刑,这种人渣不配活下去。
作者: 欧阳云天121    时间: 2021-5-3 13:09

这得饿成什么样才有这样饥渴的,女的九算再漂亮也不至于这时候有这奇怪的想法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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