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

强行做爱一次给你三十万!你能接受吗?

0

强行做爱一次给你三十万!你能接受吗?

南方日报9月11日报道  下迷药强奸,受害女子报案,在检察院对被告人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时,受害女子突然翻证,称其与作案男子是情侣关系,自己是在清醒情况下与该男子发生的性关系。为何会发生如此大的逆转?原来是其受到被告人家属30万元赔偿的诱惑,在检察官的说服下,受害女子最终道出真相。南山法院近日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。

张某和受害女子郑小姐案发前是普通朋友。今年1月17日14时许,张某按事先的约定到南山区某小区接郑小姐去补办银行卡。途中张某在餐厅买了两杯热咖啡,将其中一杯放有迷药的咖啡递给郑小姐喝。郑喝了大半杯咖啡约10分钟后开始头晕,张某便驾车将郑小姐载回自己的住所,将昏迷的郑小姐抱上床,将其强奸,并用摄像机将整个过程拍录下来。郑小姐苏醒后,呕吐不止,察觉自己被强奸,遂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在南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时。郑小姐突然向该院提出了要求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从轻处罚的请求,并推翻了此前所作的部分陈述,并称自己与张某乃情侣关系,张某所为并非强奸,并表示自己是在清醒的情况下,自愿和张某发生的性关系。

面对被害人的突然翻证,面对被害人的闪烁其词,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本案必有隐情。在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,对郑小姐进行了多次说服工作,并给其分析其陈述对本案的影响,告知其作伪证所须承担的刑事责任。在检察官的教育和鼓励下,被害人终于道出了事情的真相。

原来被告人张某的亲属在案发后多次向郑小姐求情,并提出给予被害人30万元的经济赔偿,企图让张某借此逃避惩罚。在金钱的诱惑面前,郑小姐一时糊涂作了虚假陈述。



点评:到网上找一夜情,甚至见了网友之后,强行发生性关系,需要多少钱呢?

甚至是去找小姐,痛快地玩一次要多少钱呢?

我想用不了三十万?

在这个性开放的年代,一次做爱真的是不算什么?

如果做一次爱,给三十万,我想会有很多女孩子心甘情愿的!

不过钱是一方面,另外男人还需要会哄女人,不然被女人以强奸罪上告的话,那可就麻烦了!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tropist 金币 +4 感谢分享,论坛有您更精彩! 2014-10-14 01:01

TOP

0
别说三十万了。就是三千基本上很多女人都同意了。

靠这个营生的,很多只要300.

TOP

0

回复 1楼 的帖子

应该会有很多人 同意的吧 毕竟告进警察局 也没什么用了  反正都被干了

TOP

0
像这种人渣就应该丢到牢里去,钱也要他陪,害者所受心理生理委屈都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

去平复的。

TOP

0
现在的世界是一个现实的世界,缺少了那些传统意义上的正义,一切都以金钱衡量。300一次那是一般价,三千就有点档次,三万的就是上品,三十万那就不仅仅是性交了,那是天上人间。肯定是一开始没有谈拢,告到法院,现在又见钱眼开,作伪证,强奸罪不是自诉,应该追究女人作伪证的法律责任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tropist 金币 +3 认真回复,奖励! 2014-10-12 13:41

TOP

0
有钱能使鬼推磨,。。。

TOP

0
看人吧。。
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着做小姐的心态。。=-=
但是考虑到就算抓起来  这钱自己不拿  贿赂上去估计也判不了个什么。。=-=。。
难说了

TOP

0
大部分女人都会同意的,下面又不是金的,被强奸一次又没有什么物质损失,擦一擦接着还能用。

TOP

0
引用:
原帖由 wuyaf22 于 2014-10-13 08:14 发表
这个看各自的收入了
月收入10W的,肯定看不上那个30W
月收入只有3000不到的,30W就足够诱惑了,毕竟只是一次而已
对啊,这个看人,家里有钱的别说被搞,就是小事都不止这个数,所以有些人不能惹就是不能惹。

TOP

0
看什么人了,千金小姐肯定不行,30万对于普通人很多了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19 19:38